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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失信”不能进入“候选人”名单 村妇女主任主动把钱还
时间:2018-10-11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125

近日,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汪某主动来到了义安区法院,履行了11万余元的执行款。至此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执结。

汪某在村里当了十几年的妇女主任,2013年底,其丈夫向某银行申请借款9万元用于购鱼苗和饲料时,汪某在共同还款承诺书中签名。借款到期后,汪某夫妇未能依约归还贷款本息共计11万余元。双方形成纠纷,以致成讼。2016年该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判决汪某夫妇应偿还某银行11万余元等。民事判决书生效后,汪某夫妇未主动履行,2017年某银行向义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依法进行了线上、线下查询,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汪某夫妇也未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汪某等被执行人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20186月初铜陵市义安区村和社区两委首次同步换届工作启动,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细化候选人五过硬七不能八不宜标准,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审制度,区级联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16部门同步推进,力争确保候选人政治素质和整体质量,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领导小组特意到法院核实汪某的情况,汪某因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不能进入候选人名单

着急的汪某在村主任的陪同下来到了义安区法院,全额交纳了执行款。法院将其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删除,汪某从而参加了竞选。 (方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