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以案为鉴——铜陵市义安区法院审理一起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并当庭宣判
时间:2024-12-17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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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随着法槌的敲响,铜陵市义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晖主审了一起领导干部特定关系人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此次庭审吸引了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以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共同见证了这一法治实践过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作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宣读、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经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杨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聆听,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正义的力量。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旁听庭审,深刻体会了法律的威严和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也进一步认识到了藐视党纪国法的严重后果。

此次庭审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观念。义安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审判台”变为“讲台”,将“庭审”打造为“课堂”,将“案件”升华为“案例”,依法严惩职务犯罪的同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
法官提醒
党员干部不仅要时刻紧绷遵纪守法的“安全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确保自身的清正廉洁,而且要加强对亲属和特定关系人的教育、约束和管理,共同秉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价值观,共筑拒腐防变家庭防线。
图文:王桂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