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及时发现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问题线索,最大限度遏制涉黑涉恶问题,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线索信息是指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
★ 举报线索信息:
(一)电话举报:0562-8811080;0562-8816814;0562-8810837;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二)短信举报:18005621792( 只接受短信举报)。
(三)线索信息邮寄地址: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78号审判大楼五楼扫黑办。
(四)微信公众号举报: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五)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当面举报(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509办公室)。
★ 举报受理
(一)登记备案:对收到的举报信息及时登记,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线索内容等。
(二)初步审查:快速甄别举报线索,对明显不属于扫黑除恶范畴的,向举报人说明并指引正确途径。
★ 线索核查
(一)分类处理:根据线索性质分配至对应核查小组,明确办理期限。
(二)调查核实:核查小组通过多种方式核实线索,严格保密。
★ 奖励标准:
(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审结案件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罪名审结案件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8000元;
(三)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审结案件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审结案件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 元;
(五)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且经法院审理认定构成犯罪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 元。
奖励由义安区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 奖励程序
(一)申请审批:核查小组提出奖励申请,经义安区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审批。
(二)通知发放:通知举报人领奖,可选择转账等方式发放奖励。
★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3月2日。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