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引纷争 法情融合化矛盾
时间:2025-04-28 来源:义安区法院 点击数: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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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陵市义安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4小时倾情调解,双方当事人由开始的剑拔弩张到最后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乔某生前未立遗嘱,去世后留下的遗产有和朱某共有的一套房屋及存款22万元,另乔某去世后,人社局发放了抚恤金23万元。乔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乔甲、乔乙、乔丙和朱某。乔丙在乔某死亡后被宣告死亡,乔甲和乔乙认为其还应该转继承乔丙的份额。朱某系两原告的继母,因乔某的遗产均在朱某处,乔甲和乔乙故起诉要求分割乔某留下的遗产。被告朱某称,存款22万元在乔某去世前已经花费完了,在乔某生前乔甲和乔乙对其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严重不足,乔甲、乔乙应当少分遗产,乔丙已经失踪30多年了,更加不应按份额分割遗产。双方各执一词,家庭矛盾迅速激化。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涉家庭内部矛盾,若一判了之将不利于当事人调整情绪以及履行义务,为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调解无疑是本案的最优解。承办法官在阅卷后,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的倾听他们的诉求,在倾听的过程中,及时释明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划定财产分割基准线,双方当事人在对自己所能分得的财产有了一定的预期后,态度也有了缓和。承办法官再结合朱某对乔某生前的照顾和陪伴及从情理和道理方面引导乔甲和乔乙换位思考,最终历经四个小时,经过五轮“背靠背”调解,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起继承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图文:何禅娟